第一条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教师管理,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增强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师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以教师专业化、个性化和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为教师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与智力支持为重点,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三条 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密切结合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坚持遵循规律、按需培养、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着力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第四条 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要坚持科学质量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遵循教师成长规律,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坚持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教师教学发展与教学质量共同提高,教师个人成长与学校发展相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要努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教学潜质,鼓励教师追求卓越教学,提升教学科研能力。要充分开展合作交流,借鉴引进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和文化交流,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内涵式发展,推进中医药学术进步,弘扬中医药文化,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智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第六条 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的总目标: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医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七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开展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教育思想理论教育、师德和医德教育、质量文化教育、成人与成才教育,重点加强青年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方法和科研方法训练。
第八条 培养教师热爱中医药事业,投身中医药教育,关爱学生,关心学校,教学相融,德术并举。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教师培养培训规划;通过研修培训、教学研究、学术交流、项目资助、教学服务咨询、教学质量评估、区域服务与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培养教育教学骨干,打造教学名师。
第九条 以中青年教师教学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为重点,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促进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教学风格,造就一批教学骨干。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设立荣誉称号。
第十条 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发展管理制度,不断改善教师教学发展的工作、学习和活动条件。完善并严格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按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标准,依据学校各职级任职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各职级教师教学发展培养制度和资格登记制度,完善考核标准和评价机制。要创建教师教学发展平台,改善教师教学发展的工作学习环境和交流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第十一条 规范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提高继续教育工作实效。设置继续教育学分,对教师教学发展各类培训采取学分制管理办法,将继续教育学分作为教师晋升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继续教育学分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认定、审核、管理。
第十二条 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国家、省、校级教学名师等教学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发展内容
第十三条 促进教师的人格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养教师关爱学生,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要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建立健全教师人格发展的长效机制,激发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人格,严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学术规范,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将教师的师德表现和人格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用)和评价的主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搭建教师人格发展平台,在学校开展的评教、评学、评管、“三育人”和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中,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以高尚师德和崇高的人格魅力营造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
第十四条 促进教师的角色转变与发展。要转变传统的教师角色,实现与学生的共同发展;转变由单一的知识传授者向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发展;教师要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学校教师角色转变与发展要努力培养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特点,选择教材、教具和教学过程的设计能力;培养控制和管理教学环境、组织课堂教学的管理能力;培养指导学生解决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培养建立以平等的身份与学生进行讨论和合作,与学生建立友好融洽的关系,做到因材施教,引导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提供必要的辅导、支持和示范,促进学生的学习更加深入的合作与指导能力;培养提高教师教学自我反思和评价能力。
第十五条 促进教师的教学研究发展。要不断更新教师教育思想观念,积极通过教学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进行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改革,研究学科课程知识传承规律、教与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学校要进一步鼓励教师开展各层次教学科研立项,增加教育教学研究经费投入,对一线教师予以政策性倾斜,推广教育科研成果与经验。
第十六条 促进教师的教学艺术发展。要提高教师教学艺术水平,创作课程情景剧,编制授课教学艺术片,增强教学艺术思维,培养课堂艺术语言,强化趣味教学、展现课堂组织技巧与教师教学管理艺术。学校定期举办教师教学艺术片大赛,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艺术水平,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启迪学生思考创新。
第十七条 促进教师的教育技术发展。要引入与借鉴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努力提高教师教育技术水平。促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科学使用多媒体、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以网络课堂、在线学习交流等多样化形式丰富教学内容,推进课堂教学、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有机结合。学校定期举办青年教师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技术评比活动,促进教师教学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发展能力。
第十八条 促进教师的多元文化发展。多元文化素养是新时代教师所必须具备的素质,通过讲座学习、体验观摩等多种形式向教师传播不同国家的文化,引导教师深入钻研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医药文化,培养教师具备一定的多元文化知识、态度及技能,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四、组织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将教师教学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统筹领导、决策与规划教学发展工作,综合设计教学激励政策与制度;维护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地位,促进教学功能发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指导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协调工作关系和资源,营造优良的教学文化及教育教学发展环境,保证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科学运行。
第二十条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的方针和政策,初步制定教师教学发展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发展各类教育教学培训、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教师发展考核和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与应用,为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搭建沟通交流、相互合作与资源共享的平台,并为教师发展提供个性化的帮助与服务。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教学单位要设专人或设立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结合本部门教师教学发展实际情况,帮助教师个体进行教学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制定教学学术发展计划;积极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发展有关活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教师教学发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要积极落实学校制定的教师教学发展目标,按照质量优先、内涵发展的要求,开展教师教学多维培训与咨询服务,研究高等教育教学理念、教师教育理论和教学学术,把握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规律,结合中医药高等教育教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和最新的变革,设计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项目。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培训项目以组织培训、开展竞赛、名师讲堂、合作学习、教学沙龙、网络教学、学术论坛、名校交流、合作科研、成果展示等活动为项目载体,满足学校特色化人才培养和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的需要,促进教师多元智能发展、增强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实践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第二十四条 完善教师教学发展资源配置,结合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实际,从教师发展研究、教育技术研究、教师教学情景剧制作及教师教学发展活动等方面统筹进行场地、设施和人员的支持,建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教学文化资源体系,保障教师教学发展。
五、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 学校坚持教师发展优先,为教师教学发展创造优良环境,整合优质资源,保证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六条 各有关部门需通力配合,指派专人负责,为教师教学发展提供宽松和谐的学习交流环境及各种便利条件,学校要为教师教学发展配置必要的人员、场所和设备等条件保障。
第二十七条 完善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经费投入机制,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经费,按年度拨付,逐级审批,分层次管理,确保专项经费落实到位。
第二十八条 完善促进教师成长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并合理嵌入到学校的职称评定、津贴评审体系中,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教师教学的成效。将教师教学能力评价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转岗、优模评定、津贴评审、外派访学、学术带头人与后备带头人选聘等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以激励教师追求卓越教学,提升教学质量。
六、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