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学发展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安排,学校将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1月7日至2023年2月20日
二、学习内容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的“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学习“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及其他课程。具体学习内容及学习方式详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三、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鼓励全体教师学习专题研修内容,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2.本次研修,按照附件2《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的学时认证要求,根据教师获得的培训学时,每2学时可获得教师教学发展学分A类学分1学分,最高3学分。
3.学习后,请留存培训学时截图,图片以(学院+姓名+学时)方式命名,并将附件3《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情况汇总表》,文件以“部门+人数”方式命名,经教学单位汇总后提交。
4.各教学单位需提交研修工作总结(含组织做法和工作成效等,字数不限)及2张教师代表学习照片。
以上材料请于2月28日前发送至办公自动化中医院高等教育研究院李海燕。
联系人:李海燕 闫忠红
联系电话:82193045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
附件3: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情况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