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办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省高教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上半年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1.省高教学会“十三五”期间立项课题。
2.课题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课题研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4.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齐全。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加盖专家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需提交电子版。
2.研究工作报告一式二份,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需提交电子版。
3.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一式二份,字数不少于1万字。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需提交电子版。
4.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有别于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即同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名称要与课题名称一致,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字数一般在2-3万字,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需提交研究报告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同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5.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要提交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课件为光盘形式的,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同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6.以专、编、译著为成果主件结题的,其成果主件要公开出版,并提交原件、复印件及相应的专家书评或采用证明。同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7.以论文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其中至少要有1篇课题主持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他课题组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
8.以上提交结题有关成果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成果复印件,需将成果重要信息全部复印,经各有关单位初评时审验,保证与原件一致,并经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有效。成果原件评审后返回申报者。
9.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任务下达书、开题报告和有关变更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佐证材料需要提交的,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0.所有结题成果要符合严谨的注释和引文格式要求。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未见刊但有录用通知的论文,需提交录用通知原件和论文全文,视同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每项课题仅限一篇。提交省高教学会学术年会交流的论文,可提交复印件,每项课题仅限一篇。
11.各单位填报《结题验收统计表》一份,需主管领导和填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及评审费用
1.请各单位认真进行初审,把好初审关,逐一检查对照结题条件和结题材料要求,确定符合结题条件的统一组织上报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每项申报结题验收课题须缴纳评审费200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海燕、闫忠红
电 话:82193045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