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课题必须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要求选题。
2.根据《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要求填写申报。请各单位初审后,在4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附件3)发至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邮箱hzygjyjy@163.com,文件标题注明“国家课题申报+学院”。
3.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至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经教指委审核通过的项目,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填写。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0451-82193046 13904607719
联系人:闫忠红
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