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1]1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课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要求选题,不得有更改、调整。
2.严格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2月8日下发的《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填写申报。请各单位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3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邮箱hzygjyjy@163.com,文件标题注明“国家课题申报+学院”。(纸质材料待审核,省教育规划办提出修改意见后收取,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
联系电话:0451-82193046 13904607719
联系人:闫忠红
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